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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龙8国际高新兴(300098):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公司”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372.00万元,含本数)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21,154,996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7,37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预案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Internet of Things,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激光扫 描器、全球定位系统、气体感应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 约定的协议,把各种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 换和通信,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 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Internet of Vehicles,车联网是以车辆为核心节点,通 过 V2X(车联万物)通信技术(C-V2X/DSRC)、云计 算与边缘计算,实现车-车(V2V)、车-路(V2I)、车 -云(V2N)、车-人(V2P)全维度实时数据交互的智能 网络系统,构建汽车从“移动工具”向“智能终端”演 进的核心基础设施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 5G基站建设、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特高压、 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 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

  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即表面组装技术,是电子 组装行业里常见的一种技术和工艺

  Dualin-linepackage,即双列直插式封装技术,是一种集 成电路的封装方式

  IP Multimedia Subsystem,即 IP多媒体子系统技术,是 在基于 IP的网络上提供多媒体业务的通用网络架构

  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即数字控制加工技术,由程 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加工技术

  Communication Domain Controller ,通信域控是智能网联 汽车的核心电子控制单元(ECU),通过高度集成化硬 件平台+集中式软件架构,统一管理车辆的内外通信功 - V2N - V2V - V2I 能,实现车云( )、车车( )、车路( )、 车-人(V2P)等全场景互联互通

  Telematics Box,T-Box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通信与数据 枢纽,通过嵌入式蜂窝网络(4G/5G)、卫星定位(GNSS) 及车载总线接口,实现车辆与云端平台、移动终端、基 础设施的全天候数据交互,为智能驾驶、车联网服务提 供底层支撑

  5G Reduced Capability,意为“轻量化 5G”,是一种针 5G 对特定应用场景设计的 技术标准,旨在降低终端设 备的复杂性和成本,同时满足特定应用对通信能力的需 求

  On-Board Diagnostic,车载诊断系统,是嵌入汽车电子 ECU 控制单元( )的标准化诊断协议,通过专用接口 (OBD-II)实时监控发动机、排放系统、电气设备等核 心部件状态,为车辆健康管理、合规认证、后市场服务 提供数据基石

  Usage-Based Insurance ,基于使用量的保险,通过车载电 子设备采集驾驶数据,为保险定价提供依据

  车辆追踪器,是基于卫星定位(GNSS)+ 蜂窝通信 (4G/5G/Cat.1)的智能终端,通过实时采集车辆位置、 行驶状态及关键传感器数据,并上传至云端平台,实现

  对车辆的全生命周期监控与风险管理,是车队管理、金 融风控、个人安防的核心硬件载体

  Over-The-Air,空中下载/无线下载,指通过移动通信网 络(如 4G/5G)或 Wi-Fi,无需物理连接(如 USB线S / 店设备),直接向车辆发送软件固件更新包的技术

  Electronic Control Unit ,汽车电子中电子控制单元, 是汽车的核心控制部件之一,通过接收传感器信号,经 运算后输出控制指令,实现对发动机、变速箱、车身电 子等系统的精准调控

  制造业中利用激光技术进行自动化标记的设备,核心是 通过计算机控制激光束在工件表面雕刻出文字、图案、 条码等标识

  3D AOI,三维自动光学检测,是制造业中用于质量检测 PCB 的关键设备,尤其在电子制造领域(如 板生产)应 用广泛

  Ultra - Wide Band,超宽带技术,带宽超 1GHz,定位精 度达厘米级,抗干扰强、安全。用于数字钥匙、车内检 测等场景

  车载紧急呼叫系统,当车辆发生严重碰撞等紧急情况 时,可自动或手动触发,通过内置通信模块向紧急服务 中心发送包含车辆位置、乘员数量等关键信息的求救信 号,以缩短救援响应时间。

  注 1:本预案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 和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 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 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仪器仪表修理;电 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 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 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 设备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密封 件制造;密封件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金属链条 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 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

  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 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仓储 装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网络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讯设备销售; 通讯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 公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为准,与公司股本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但未进行工商变更所致。

  全球汽车产业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新四化”)成为核心发展趋势。其中,AI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深刻重塑汽车产业生态,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在向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演进,智能座舱对多模态交互和个性化服务的要求不断提升,这些都依赖于强大、高效、可靠的车载计算与通信能力。作为智能汽车的“神经中枢”和“信息桥梁”,汽车车载通信产品不仅是车辆实现车联网、OTA升级、远程诊断与控制、高精度定位、海量数据实时处理与传输的关键硬件平台,也是 AI算法在车内落地运行的核心载体。随着 AI大模型在车端应用探索的深入,对车载通信模块的算力、带宽、低延时、安全性和集成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车载通信域控解决方案提供商,正站在这一技术浪潮与产业升级的关键交汇点。

  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成绩斐然,从汽车零部件、智能座舱到自动驾驶,汽车供应链“国产化”进程也在加速。《中国汽车报》社和罗兰贝格联合发布“2024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上榜企业供应链收入达到 17,882亿元,同比增长约 20%,其中新能源及智能化领域零部件营收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 34%,本土供应链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提高。此外,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本土供应链在三电技术、自动驾驶、智能网联等领域实现了众多突破。中国汽车供应商正逐步从技术跟随者成长为技术引领者,以高效协同之势为中国汽车产业的持续崛起筑牢根基。

  数据显示,2024年车联网功能新车渗透率已超 80%,通过 T-Box等设备上车实现汽车的网联化,赋能远程控制、OTA、定位等功能,大大提高了汽车的智能化程度和便捷性水平。尽管 4G网络仍占据主流,2024年 5G车联网覆盖率增长迅速,有关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乘用车 5G T-Box渗透率已由 2022年的 2.5%提高到 15.6%。此外,汽车通信软硬件集成化趋势更加明显,通过 T-Box、通信域控制器集成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控制、OTA等功能,减少电子控制单元(ECU)的数量,可以有效降低车载系统的复杂性。

  随着国家政策、产业支持文件持续推出,车联网技术能力不断提升,标准有序推进,发展方向清晰明朗,实践应用蓬勃发展。“车联网及智慧交通行业”作为公司锚定的重要赛道,公司将受益于该赛道的市场空间和长远发展。

  针对当前外协生产依赖度高的情况,本次募资核心用于构建全流程自主可控的智能制造体系,通过新建自动化产线,大幅提升公司车载通信产品的自有产能。

  通过智能化制造升级和供应链体系优化,公司将显著提升生产效率、产品品质一致性与交付保障能力,有效降低对外部不确定因素的依赖,打造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制造与供应能力。

  2、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卡位高景气赛道,以技术升级引领产业变革 在“中国制造 2025”“交通强国”“数字中国”和“汽车新四化”等国家重大战略指引下,发展自主可控的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已成为国家产业政策的明确方向。国家对车载通信安全、数据主权、关键零部件国产化以及 C-V2X等新一代通信技术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大力支持相关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将持续深化国产化替代与自主创新, 重点投入 5G RedCap、5G T-Box与国产化芯片/元器件适配,降低对外部关键技术的依赖,提升核心部件的国产化率和自主知识产权占比。同时,公司将积极开发高性能通信域控平台技术,加速完成集成更强通信能力、更高安全等级的新一代车载通信产品的自主研发,满足国家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可靠、高效的核心要求。

  鉴于汽车车载通信域产品研发投入大、客户验证周期长,且伴随业务快速扩张,公司在研发、产能、供应链、市场、人才及运营等方面均需充足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强资本实力与财务稳健性。充裕的资金将保障高强度研发与产能投入,支撑人才吸引与团队稳定,提升管理效率与品牌影响力,并为潜在行业整合提供可能,从而全面提升运营与抗风险能力,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发展,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372.00万元,含本数)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21,154,996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7,37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737,183,321股。刘双广先生直接持有260,584,5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0%,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一致行动人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持有 13,732,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9%。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274,316,7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79%。

  公司总股本指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股本 1,737,183,321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总股本为1,737,782,275股,二者存在差异的数量为 598,954股,存在的原因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598,954股限制性股票因涉诉导致其股权冻结、公司无法回购注销。为谨慎起本次发行方案设置了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条款。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5%,即 86,859,166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刘双广先生的持股比例预计将有所下降。

  因本次发行融资规模较小,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737,183,321股,刘双广先生直接持有260,584,5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0%,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一致行动人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持有 13,732,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9%。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274,316,7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79%。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最高上限 521,154,996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刘双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最低稀释至 12.15%,其余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根据 2025年 3月 31日的前十名股东情况测算,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司其他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最低稀释至 4.60%,与刘双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差距较大),刘双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方案设置了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条款。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5%,即 86,859,166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 25%,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的批复。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7,37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通过购置 SMT贴片机、自动镭雕设备、3D AOI设备、XRAY检测仪、整机自动化线等先进生产及检测设备,并引进生产管理人才和生产管理系统,从而提高公司自主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交付效率,完善对前装、后装车联网产品的供应能力,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供应链稳定性。

  本项目新增产能将用于扩大对 4G/5G T-Box、5G RedCap等车载前装产品及OBD、Tracker、UBI设备等车联网后装产品的生产和制造。

  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汽车累计销量为 3,143.6万辆,同比增长 4.5%,其中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 1,286.6万辆,同比增长 35.5%,继续巩固全球最大新能源市场地位。2024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 1,797万辆,同比增长23.1%,国内市占率达到 65.2%,较上年提升 9.2个百分点,自主品牌已占据主流。此外,随着自主品牌产品力持续提升,海外竞争力也不断增强,2024年中国汽车出口量达到 585万辆,同比增长 19%。公司汽车通信终端产品广泛装载在吉利、长安、奇瑞等自主厂商的重要车型上,将受益于自主品牌的快速增长。

  随着车载通信技术不断发展和普及,汽车网联化进程也在加速。通过 T-Box等设备上车实现汽车的网联化,赋能远程控制、OTA、定位等功能,可以大大提高汽车的智能化程度和便捷性水平。根据乘联分会数据,2024年 12月网联化车型(至少具备“远程召唤”“哨兵模式”“代客泊车”三项功能中的一项,或搭载“UWB/NFC钥匙”装备的车型)销量占比为 26.4%,同比提高 14.8个百分比,汽车网联化趋势明显。

  公司长期深耕车载通信产品,覆盖 4G/5G T-Box、5G RedCap、5G+C-V2X车载模组、通信域控等产品,具备深度融合蜂窝通信、近场通信、车内通信、卫星通信、路侧通信的能力,是车联网产品领域的先行者。但鉴于车载通信需求持续扩大,公司亟待完善产品矩阵并强化供应能力。通过车联网通信产品扩产项目,公司能更好地抓住车载通信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显著提高交付效率。

  根据有关机构调研数据,2024年中国 5G T-Box的装配率为 15.6%,全球 5G T-Box的装配率为 4.1%,预计 2030年中国 5G T-Box装配率将达到 52.3%,全球5G T-Box装配率将达到 26.2%。此外,随着汽车电子电气架构逐步由分布式向集成式演变,通过通信域控制器集成蜂窝通信、ECALL、蓝牙钥匙、UWB以及卫星通信、C-V2X等能力,是车载通信产品的重要发展趋势。随着车载通信产品技术要求、复杂程度不断提高,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对制造过程和产品质量也有更高要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立从产品设计、供应商来料、生产制造、产品交付、客户反馈的全链条系统能力,实现对车载产品的全系统、全流程质量管控,满足高标准的生产制造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满足通信域控、5G T-Box、5G RedCap的生产要求,随着未来 5G车载通信产品、通信域控的加速上车,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与产能扩建,拥有多条全自动贴片生产线,具备一定的自主生产加工实力。公司通过配套建设高规格无尘车间,引入先进质量检验检测设备,一定程度提升了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稳定性。

  但随着公司在车载通信领域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有产能难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外协生产仍是公司主要的生产方式。在智能网联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下游车厂对产能保障、交付效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服务客户,公司需在现有自主生产能力基础上,持续加大产能建设力度。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大幅提升车载通信终端生产能力,扩大 4G/5G T-Box产品及 5G RedCap模组、OBD等产品的供应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产品从设计到生产均在公司严格管控体系内,从而有效加强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把控,提高对客户需求和反馈的响应速度,并降低公司核心技术与产品创新泄密的风险。

  此外,自主生产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控制成本、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增强供应链稳定性,巩固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市场地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技术”和“基于 LTE-V2X无线通信技术的车联网直连通信设备等车联网无线通信设备”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产业;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long8-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车联网 T-Box产品属于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中明确提出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

  综上,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已成为国家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本项目所涉产业符合国家经济、产业政策导向。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自主生产及质量管理,公司在生产制造领域有近十年的运营经验,已形成一支业务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建立了完善的人才体系和组织架构。公司拥有先进的制造工艺、高自动化的 SMT产线,可实现不同规格要求的车载产品自动化贴片;拥有车载产品整机生产线等,能充分满足车载产品的组装、测试要求。公司生产制造板块通过了 IATF16949质量体系、多项 ISO质量体系及 ESD20.20认证,并通过多个优秀客户的审厂认证。

  综上,公司在车载产品领域的生产制造经验、工艺水平和人才队伍将支持本次扩产项目的顺利推进。

  公司与全球头部厂商建立深度合作,为销量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前装市场方面,公司与吉利、长安、奇瑞等头部主机厂深入合作,合作车型和品牌众多,包括银河、极氪、星越、深蓝、iCar等,并向哈曼、德国大陆、Mobis、先锋、均胜电子等知名 Tier 1提供产品和服务;后装产品方面,公司通过直销、代理、合作伙伴等多种销售通路,与全球知名的车联网服务提供商、移动通信运营商等客户达成了长期合作,如 OCTO Telematics、Continental 等。

  公司 2022年至 2024年汽车车载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3.21亿元、3.56亿元和 4.8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2.56%,体现公司在汽车车载业务的稳定快速增长。

  依托公司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以及持续增长的市场订单,本次汽车车载产品扩产项目在产能消化方面已具备坚实的销售渠道和客户基础。此外公司此前受限于自主生产产能不足,汽车车载产品以外协为主,本次扩产项目完成后,可以将外协订单逐步转移至新增产能,有效减少产能消化压力。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18个月,总投资金额为 24,373.39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本项目有助于支持公司扩大汽车车载终端业务规模,扩大自主生产供应能力,提高交付效率和客户响应速度,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拟采取与多方联合建设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建设公司深圳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建成后公司总部基地将拥有约 7,5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拟将上述空间分配为车联网研发中心、公安信息化研发中心、AI大模型行业应用研发中心及深圳运营中心。本项目将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测试设备及软件,搭建专业化的研发实验室,并围绕行业趋势和客户需求,推动前沿技术的研发和落地,以全面提升公司在车载终端、智慧城市、公安信息化及 AI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加速新产品迭代开发与技术创新进程,助力公司巩固在相关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项目还将汇聚公司在深圳区域分散的业务、财务及管理团队,实现集约化办公,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公司是一家技术驱动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截至 2024年底,公司整体研发人员占比高达 41.80%,依托多年深耕行业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专业研发团队和研发体系,已在“车联网及智慧交通”“公共安全”领域构筑了显著的技术优势。然而,面对行业技术的快速迭代,未来公司仍需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通过优化研发环境、升级研发设备、扩充研发人才队伍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整体研发效能。

  公司目前各业务单元研发中心设备水平和实验条件有限,不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研发效率和质量。在测试设备、软件及实验环境等均存在一定局限,亟待改造和升级。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引入国际前沿的研发测试设备与软件,打造一流的研发总部基地。此外,项目将构建舒适高效的现代化研发办公环境,以此吸引顶尖技术人才。公司将深化与国内头部车企、国产芯片大厂的技术协同,探索和布局通信域控、5G RedCap、行业大模型等前沿技术领域,并紧密围绕终端消费需求开展新品研发工作。通过技术创新赋能产品升级,公司将不断提升产品技术附加值,持续巩固公司在“车联网及智慧交通”“公共安全”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2)顺应人工智能发展大势,通过行业大模型实现 AI技术的行业落地 近年来,AI大模型技术迎来爆发式增长,随着底层架构的优化、参数规模突破、多模态融合能力的增强以及推理能力的显著提升,大模型正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3年)》显示,2023年全球人工智能市场收入达 5,132亿美元,同比增长 20.7%,到 2026年市场规模将达 8,941亿美元。大模型技术的演进亦将推动车联网及智慧交通、公安信息化等传统应用场景的迭代升级,催生更多创新应用形态,提高系统的认知决策能力,为产业智能化转型提供驱动力。

  与通用大模型相比,行业大模型基于通用大模型算法逻辑,针对特定行业场景,通过对实时更新的高质量数据和知识体系进行训练调优,能够生成全面准确、价值导向正确的内容,在应用表现力、可控性及实用价值上更具优势,可快速赋能各行业前端业务场景,成为当前推动 AI大模型落地应用的重要方向。公司近期发布的 GoMo警务大模型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的垂直领域专用模型,聚焦公安业务场景,深度融合警务业务数据要素,为笔录制作、笔录研判、案件侦办、文书制作等警务工作提供智能化支持。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深圳研发及运营中心搭建 AI大模型行业应用研发中心,聚焦 AI技术的产业落地,加强 AI技术与公司各个业务板块的深度融合,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随着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际供应链稳定性面临严峻挑战,叠加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封锁,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的自主可控已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一环。在此背景下,国家相继出台《中国制造 202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等政策,明确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大力支持国产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国内汽车主机厂为响应国家政策、保障供应链安全、降低技术依赖,对产业上游国产化替代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未完)src=